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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开展“创建绿色潘集 青少年生态实践”

作者:团区委 更新时间:2010-02-08

各乡镇团委、田集街道团工委,区直有关单位团组织:

   为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根据潘府秘[2009]75号“关于印发《潘集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团区委决定在全区各级广大团员青年中大力开展“创建绿色潘集 青少年生态实践”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2011年,全区各乡镇团委、田集街道团工委,区直有关单位团组织积极行动起来,组织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各种植树绿化活动。青年参与植树率达到100%(有青年外出的,可请他人代植),人均植树3棵以上,全区青年植树达25万棵,其中团员植树达6万棵。

二、主要任务

1、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横幅、宣传栏、宣传单等多种渠道,积极开展各种植树绿化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树立绿色文明意识、生态环境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保护母亲河意识。通过各种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对创模知晓率达85%以上,青年支持率达到100%

2、以营建“共青林”为重点,大力开展植绿护绿、美化家园的活动。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一处“共青林”,每处“共青林”集中植树达1000棵以上。

3、积极开展四旁植树,充分利用沟、渠、路旁及村庄空隙,大兴经果林、广植绿化植被。

4、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各单位对种植树木实行建卡登记制度,建卡率达100%,使义务植树逐步达到基地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5、保护绿化成果,开展植绿护绿活动。各单位组织青年志愿者、团干、团员青年、少先队员成立护绿行动小队,对辖区内树木进行义务管护,保护绿化成果。

三、时间安排

根据《潘集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方案》,从现在起到2011年,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101-2月)。根据区相关文件精神,团区委制定并下发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活动的通知。基层团组织结合团区委通知要求,制定相应的宣传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广泛宣传发动。

2、实施阶段:(20102-6月)。各乡镇、街道团组织,区直有关单位团组织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营建“共青林”为重点,2-5月份积极组织广大青少年开展各种植树绿化的打穴、栽树、植绿活动,5-6月份开展相应的管护工作,确保树木的成活率,高标准地完成绿化任务。

3、检查验收阶段:(20107月—20109月)。各单位先行自查,并上报总结及相关材料,再由团区委深入实地,跟据活动图片、“共青林”标牌及各单位青年数及树木登记卡号,认真组织验收。

4、整改提高和完善阶段:(201010月—20119月)。各单位根据检查验收中的不足和差距,逐项进行整改、提高,确保青年参与植树率达到100%,每位青年植树3棵以上。

四、主要措施

1、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团(工)委、区直有关单位团组织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要将植树绿化工作作为团组织服务大局、建设环境友好型潘集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作为青年保护母亲河的生态实践来抓。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团区委将该项工作列为团的工作重点进行年度考核,落实奖惩。

2、整合资源,全面推进。全区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整合各类资源,积极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少先队员参与各种植绿护绿活动,全面推进“绿色潘集”建设进程。

3、加强管护,巩固成果。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团员青年、青年志愿者对林木进行后续管护工作,确保树木成活率和完好率。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全区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宣传栏、宣传站点、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宣传活动,并发掘、树立、宣传植树先进典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思想认识和创建热情,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合力共建的浓厚氛围。

 

 

 

 

共青团潘集区委

20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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