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团委、田集街道团工委,各农村信用社:
为表彰自主创业、勤劳致富,并有一定影响带动力的农村青年先进典型,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农村青年立足农村,积极创业,在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创业成才,充分发挥其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促进我区新农村建设更快更好发展,团区委决定与区信用联社联合开展潘集区第二届“十大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评选活动。
一、评选宗旨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动员全区青年积极投身全民创业行动,表彰和宣传带头创业致富并影响和带动更多青年创业的典型青年人物和事迹,倡导和培养创业精神,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引导和鼓励农村青年积极投身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实践,创业致富,增收成才,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潘集作贡献。
二、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成立评选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区委,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潘集区十大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顾 问:刘庆元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杨勋敏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主 任:汪晓玲 团区委书记
王新章 潘集区信用联社理事长
副主任:李 君 区信用联社监事长
委 员:王克良 区信用联社办公室主任
刘 娜 团区委干事
盛 楠 团区委干事
办公室设在团区委,汪晓玲兼办公室主任。
三、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境内从事农副产品种、养、加工、生产、销售及其他商品生产、经营的潘集区农村青年。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思想政治良好。
2、遵纪守法、按章纳税、诚实劳动、合法经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诚信度。
3、取得较好业绩,产生较明显的影响力和社会效益,具有较广泛的示范带动作用,带领和带动更多青年走上致富道路和就业岗位,为潘集的经济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考察、审核的方式。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对推荐的侯选人进行筛选和考核,提出初评意见,并提交评委会评审,确定受表彰人员。
(二)评选程序
1、启动推荐阶段(2月下旬): 下发文件,启动评选工作。各单位认真对照条件,积极做好审核推荐工作。每乡镇(街道)将符合条件的1-2名候选人推报到团区委,并填报推荐表(一式2份),候选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式2份),两寸照片2张,企业要附近期税票复印件。
2、考核评审阶段(3月上旬):活动组委会对照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初步筛选,并深入实际调查了解,提出初评意见,并提交组委会评审,确定受表彰人员。
3、表彰宣传阶段(3月中下旬): 组委会将根据评审结果,评出10位潘集区第二届“十大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并于3月底前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和颁奖。在区电视台设立专栏,对受表彰的“十大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进行专题宣传,以扩大影响,在全区形成浓厚的创业氛围。
五、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积极推报。各单位要把评选活动作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解决青年就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作为建设新农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青年增收成才的有效手段;作为促进全民创业和加速潘集奋力掘起的有效手段,积极推报,在全区树立好的典型,发挥好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
2、要加强协调,认真审核。各乡镇共青团与乡镇农信社要加强沟通协调,对所推报人选在发展规模、生产效益、示范带动及资产运营、诚信守法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把各方面都符合条件、真正有影响的创业致富带头人推出来。
附件:“潘集区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共青团潘集区委员会
主题词:创业致富带头人 评选活动 通知
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团市委,刘庆元同志、
杨勋敏同志、戴平同志
共青团潘集区委员会 2010年2月23日
附件:
第二届“潘集区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
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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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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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迹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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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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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单 位 意 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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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委 会 意 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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